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塞尔维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塞尔维亚的部分进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协定税率,2024年相关税目税率见附件。 附件:2024年对塞尔维亚实施的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以下为《2024年对塞尔维亚实施的协定税率表》中,与镁相关的进口货物协定税率。 声明:以上所有内容源自各大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我们对原创作者表示感谢,文章内容仅用来交流信息所用,仅供读者作为参考,一切解释权归镁途公司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经核实我们会尽快删除相关内容。鸣谢:镁途公司及所有员工诚挚感谢各位朋友对镁途网站的关注和关心,同时,也诚挚欢迎广大同仁到网站发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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